9月13日,长安区召开了第三次中层主要领导干部向区纪委全委扩大会议述廉工作会,来自长安区房产局、供销联社、引镇街道、王曲街道、马王街道等单位的9名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常委、委员、党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阶层人员进行了述廉。
本次述廉工作按照访廉、述廉、问廉、评廉“四步走”的方式进行。第一步,访廉。由区纪委会前深入述廉对象所在单位,采取张贴公告、公布举报电话、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发放廉政状况测评表等方式,广泛征求述廉对象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情况。第二步,述廉。要求述廉对象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自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以及以廉促勤等方面情况形成述职报告,在述廉大会上向纪委全委扩大会报告。第三步,问廉。由区纪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监督员及相关服务对象,现场提问、质询述廉对象廉政方面是怎样做的。第四步,评廉。根据领导干部述廉及问廉结果,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廉对象做出廉洁、基本廉洁、不廉洁三个格次。同时,这次述廉对象的述廉报告、评定结果等情况将一并装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印郎参加了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王印郎强调,首先通过开展中层领导干部述廉工作,对建设廉政勤政、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增强领导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其次通过述廉工作,提醒广大领导干部工作之余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把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最后就是要让各级领导干部对当前新形势、新要求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和把握,珍惜自己工作岗位,为实施追赶战略,建设国际大都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文章来源:长安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