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率先探索城管执法公证机制、避免执法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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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莲湖区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城管执法公证机制,在程序层面用法律探索解决城管执法过程中的推诿扯皮、个别执法工作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等,增强执法过程的法律效力、规范执行行为,对执法人员和商户的合法权利的进行法律保护,确保执法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

城管执法公证机制是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引入公证程序,由区公证处作为第三方派出公证人员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公证。公证范围包括八个方面:一是对城管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不接待、不签认等不配合调查的行为进行公证;二是对城管执法人员送达、张贴、宣告法律文书的过程进行公证;三是对城管执法过程进行行为保全公证;四是对城管执法过程中暂扣物品进行清点、造册、登记;五是对城管执法过程中容易灭失的证据,难以固定的证据的取证过程进行事实证据保全公证;六是对行政指导行为、告知、纠违过程进行公证保全;七是对城管执法人员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过程进行公证;八是对城管执法工作中其他需要保全证据或完善证据链的环节进行公证。通过公证机制的建立,一方面对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整个执法过程是否依法进行起的了监督作用,规范执法行为;另一方面司法公证提供的客观、真实、合法证据,同时也对执法人员和商户的合法权利起到了保护作用。

截至目前,公证员已跟随执法人员行动80多次,出具76件公证书,有效避免了执法过程中的“扯皮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使执法过程更加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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