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重干部使用”为“重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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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高陵县围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保证这一重要课题,在抓好农村经济建设的同时,针对村组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个别干部为政不廉、为政不勤、办事不公、作风不正等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除了干部自身不重视学习,放松世界观改造外,主要是少数基层组织用人上不坚持干部标准和规定程序,使个别素质低、能力差、私心重、没有威信的人混入基层干部队伍。同时对农村干部重使用、轻管理,使少数村干部思想逐渐蜕化,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高陵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一是抓好两委会班子建设,把好用人关。在全县88个行政村的“两委会”换届选举中,坚持干部队伍“四化”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选贤任能,把政治上可靠、有威信、有经济头脑、有开拓创新意识、有群众感情、综合素质高的党员充实到班子中。有的村委会在选举中还引进公证机制,让司法部门参与选举过程中的监督并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提高选举透明度,强化了选举的合法性。二是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乡镇党委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对农村干部的学习活动和思想作风提出了具体要求。去年村两委会换届后,县委、县纪委适时对88名村支书进行了勤政廉政培训,组织全县88名村委会主任进行了廉政宣誓。经过教育培训和定期督促检查,全县的村级班子和村组干部已经逐步形成了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意识得到了强化。三是不断健全制度,规范村组干部管理。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着重从落实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政务公开、财务管理、民主理财、审计、民主评议干部等制度入手,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实行村民自治,把干部的一切活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从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同时,乡镇党委对农村干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实绩与待遇挂钩,严格考核和奖惩,得到了群众的真心拥护。四是坚持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农村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农村党员干部的形象代表着党的形象,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在对乡镇和村组干部的管理上坚持党性原则,弘扬正气,反对歪风,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有苗头的干部,加强教育,有必要的进行警示训诫;对违纪干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有力地维护了党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

  

文章来源:(西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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