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村镇处处长曹仲军,2000年至2001年,利用职务之便,为西安小康住宅综合建设总公司在开发房地产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假借给中介公司要中介费,收取小康住宅综合建设总公司人民币371万元。2006年5月,西安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曹仲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文章来源:(案协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