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县政府投资额和使用过有资金项目资金使用量在100万元共计73个,现已完成对60个项目进行了集中检查,占项目总数的83%,共发现各类问题36个。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坚持“统筹协调、边查边改”的工作方法和“突出重点,严肃查处,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通过建立五项制度进行重点落实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建立了监督台账销号制度。为确保查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整改落实,在检查结束后,对发现的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制成监督工作台账,台账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存在问题部分,包括主管单位、项目名称、存在问题、检查人员、检查时间等;二是整改及验收部分,包括整改结果、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专治办对存在问题实行挂号督办,要求项目单位针对存在问题,逐条分解任务,落实人员,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方案,积极开展整改,整改合格后,提出复查申请。专治办根据整改单位提出的复查申请,组织检查组的专家逐条进行复查核实,对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
二是建立专项督办通知书制度。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专治办制作了督办通知书,经专治办主任批准、加盖公章后,根据具体存在问题及涉及部门进行发放,存在问题的项目建设单位,接到督办通知书后,确定整改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开展整改,对未按照督办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应付差事的,对有关人员或单位严肃处理。目前我们已向涉及问题的建设项目主管单位下发了督办通知书。
三是建立重点检查制度。对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结合市专治办检查意见,进行重点落实整改,要求专治办及行业主管部门,深入项目主管单位及施工现场,对照工作台账中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解决方案,进行重点督办,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现已对建设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四是建立整改落实工作通报制度。召开整改落实工作联席会议,要求行业主管单位分管领导及项目主管单位领导参加,要求建立整改落实工作通报制度,具体工作由县专治办负责,对各项目主管单位的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督办,定期不定期地对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全县通报,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批评督促后进。对两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单位,纪委领导对相关部门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五是建立整改工作协查督办制度。针对重大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存在问题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特殊情况,我们建立了整改工作协查督办制度。在具体的整改落实过程中,以县专治办为协查督办中心,县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建设局、安监局、环保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为协查督办点,将存在问题按行业主管范围划分、分解。充分发挥专治办的协调作用,各负其责、相互协调,互通信息有无,形成资源共享。
文章来源:户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