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召开2015年度党政主要领导及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负责人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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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莲湖区纪委召开2015年度党政主要领导及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负责人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大会,会议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肖红主持,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吴俊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区纪委委员,各纪工委、纪检组负责人,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部分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5名党政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作了述廉述责报告。报告涉及落实“两个责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履职履责等相关情况。纪委委员、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分别就落实纪检监察机构如何落实“三转”相关要求、如何做好廉洁自律、如何贯彻好新《准则》《条例》、如何抓好基层作风建设、如何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进行了现场咨询。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廉对象进行了民主测评。

吴俊毅指出,一是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二是要落实好“两个责任”,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自己的“责任田”,党委(党组)书记就是第一责任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加大干部管理力度,加大纪检干部教育管理力度;三是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党员表率作用,做牢记宗旨、勤政为民的表率,做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的表率,做勤政务实、埋头苦干的表率,做遵守纪律、坚持原则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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