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控制、两下降”信访工作目标,雁塔区委、区政府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内容。
一是有效控制群众集体越级访、重复访和异常访。集体越级访、异常访控制在集体访总量的10%以内;集体重复访控制在集体访总量的30%以内;群众越级到省、市上访总量下降10%;集体访总量下降5%。
二是强化初信初访的办结工作。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初信初访办结率要达到总量的50%以上。
三是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中央、省、市、区要结果的信访案件到期结案率达到100%;及时交办督办所有进京访、集体越级访和群众联名信访问题,办结率要达到100%。
文章来源:(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