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县通过在各乡镇政府设立代理中心、村委会设立代理室、自然村设立代理点,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产生活的事项交由镇村干部免费全程代理服务。凡群众需要到县级部门或乡镇政府及其直属单位办理的事项,可提出申请,村代理室(点)或乡镇代理中心受理登记,填写《承办表》,确定事项代办人;代办人在期限内全程负责办理,办结后将承办结果填写《承办表》交回代理中心,并回复申请人。实行这一制度,变“群众自己跑”为“干部代理跑”,使群众办事真正实现“进一家门办成,收规定费办完,按承诺期办结”。目前,各乡镇为民服务代理中心、代理室、代理点的办公地点已经全面落实,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工作内容已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已培训到位。该制度实行以来,已为群众办理各项事务百余件,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