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纪检监察案件监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及市纪委案管工作有关要求,阎良区纪委监察局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纪检监察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对全区案件统计工作进行规范和加强。
一是案件统计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线索初步核实、立案等案件的统计和上报工作;信访室负责汇总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受理的线索举报,并将情况报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二是定期通报案件统计情况。对全区案件统计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每季度首月通报上一季度统计情况。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委局各室初步核实线索、立案、结案情况、按时上报统计数据工作情况和党政纪处分情况。
三是对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统计表、初步核实违纪线索登记表、立案案件登记表、复查复议审查复核案件登记表的内容及报送程序进行明确,并附样表。
四从严要求科学规范开展工作。建立案件统计工作队伍,认真负责开展工作,做到应统尽统、数据准确、按时报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案件统计工作情况进行月统计,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