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干部轮岗交流机制,户县纪委、户县县委组织部、户县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我县重点岗位干部轮岗交流的通知》。
明确了重点岗位轮岗交流的范围:(一)全县各单位任命的中层干部已年满5年的原则上实施轮岗交流;(二)大部门、大系统人、财、物等权力共性岗位探索实行跨部门交流。(三)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以及《户县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有以下情况的必须予以交流:1、任职期间,受到党政纪处分的;2、党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3、经组织认定,年终民主测评称职票数较低,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4、组织上认为需要轮岗交流的。通知对具体程序以及责任追究也作了详细说明,并要求于2015年8月底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