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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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碑林区纪委在领导干部监督方面突破传统的信访处理、案件查办等就事论事的检查监督方式,充分利用城市社区这块阵地,把领导干部的监督从工作圈向生活圈、社交圈延伸,以此来准确掌握领导干部在社区的公德品行、文明廉洁、遵纪守法等情况,从而建立了一套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进社区的全新模式,进一步完善了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工作格局,促进了全区廉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使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为了让社区更好的参与到全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碑林区利用在基层单位建立纪检监察小组的有利时机,在全区100多个社区都建立了纪检监察小组,所有社区的纪检监察小组的工作都受所在街道纪工委领导。积极建立社区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先后聘请了300多名热心社区事业的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群众为社区党风廉政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干部监督信息员,使之成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参谋和助手。


    监督内容具体、明确,有效提高监督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碑林区规定,所有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是社区的监督对象,所有在本社区的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向社区亮身份,并由社区建立党员干部社区活动卡和党员干部双向联系卡,把党员干部参加社区活动记录在册。为了对社区内的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更好地监督,制定了《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工作暂行办法》,对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内容进行了明确,以便领导机关对领导干部的公德品行、文明廉洁、遵纪守法等情况有更加具体准确地了解。为了提高社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效果,还出台了一系列社区干部监督规章,如《关于在社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社区干部监督信息员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以及干部评先、提拔前到居住社区进行公示制度等,将单位评比先进、审计结果等公示范围扩大到其所居住的社区,主动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社区纪检小组根据党员干部在社区的表现以及监督员反映的情况,对辖区在职党员领导干部的“八小时”外的情况进行监督,每年年底社区党组织将《领导干部“两圈”情况登记表》向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反馈,单位党组织把领导干部在社区的表现情况作为年度评比和干部提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并把监督情况及时向组织部门反馈,对社区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区纪委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开展调查,视情况对本人进行组织处理。


    制度是约束人们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制度具有凝聚、规范、协调的功能。为此,碑林区建立了“八项制度”,即:学习交流制度、座谈走访制度、检查督促制度、汇报总结制度、投诉举报制度、严守纪律制度、外部评议制度、“五进社区”制度。实现有效互动,更好的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实现点面结合,形成网络优势和人才优势,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该区要求在社区的领导干部主动 “亮身份、树形象、做奉献”,作为社区居民开展社区共居共建,积极主动参与力所能及的活动。要求领导干部在社区参加义务活动或公益性活动一年不少于4次,所在社区认真做好记录,供组织、纪检部门了解掌握。干部监督信息员主动与领导干部搞好对接,及时将社区的公益活动及重大事务向领导干部通报。通过定期召开干部监督信息员会、干部群众座谈会和区管干部家属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入户走访等方式逐步实现社区干部监督信息渠道多元化和网络化。 


    推进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进社区,促使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增强自我约束力和自身形象意识。增强了干部的社区意识,社区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拓展了干部监督的视野,建立起了对社区内居住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内外行为的全程监督反馈机制,使廉政文化监督工作迈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从而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效果。

文章来源:碑林纪委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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