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纪委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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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上午,西安市委常委、西安市纪委书记杨鑫主持召开西安市纪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和中央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杨鑫指出,专门制定《问责条例》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首次。《问责条例》明确了谁来问责、对谁问责、什么情形要问责、如何问责等重大问题。《问责条例》的施行,进一步夯实了管党治党的制度基石,使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紧,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再次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杨鑫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问责条例》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宣讲解读、举办培训班、知识测试、案例剖析等多种有效形式和方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切实把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反复学,学深学透,领会精神实质,准确熟练运用,不断提高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杨鑫强调,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关键在人。要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要坚持立说立行,严格按照《问责条例》的规定,从严执纪、从严问责,倒逼责任落地生根。要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王迎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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