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纪委查办案件“四管齐下”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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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潼区纪委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发展”这条主线,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首要位置。不断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努力形成反腐败合力,有力查处了一批腐败案件,违纪违法、损害群众利益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今年来共查办案件25件。其主要做法是:

 

    (一)认真统一思想,争取广泛支持。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重点学习市纪委《关于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意见》,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各级纪委和临潼区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把干部的认识统一到查办案件的实际工作中去。临潼区纪委班子始终坚持依靠党委领导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凡重大事件、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汇报,区委主要领导就重大案件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帮助排除阻力和干扰。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相关案件的查办工作进行协调、安排和部署。区纪委通过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信访举报、纠风和案件检查工作中的问题。

 

    (二)拓展案源线索,加强初核管理。为进一步拓展案源线索,加强线索收集工作,该区在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关注媒体报道的基础上,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线索摸排收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协调,通过定期召开纪委常委会和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摸排案源线索,纪委各室之间、各成员单位之间沟通信息,实现案源线索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先后组织并参与了“小金库”检查、农村惠农资金专项检查、村级财务审计等专项检查,从中查找线索,发现问题;三是通过深入基层走访群众,了解民情发现案源线索;四是对民政、财政、国土、税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行业的重要部位、重要岗位设立了廉政风险控制点,进行重点监督、重点监控,一经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查处;五是在办案过程中深挖细查,发现新线索查处新问题。

 

    为加强案件的初核工作,该区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区纪委常委会经常分析查办案件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纪委书记亲自抓重大案件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二是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凡进入初核程序的案件,实行定任务、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进一步明确落实办案责任;三是加强基层办案工作,每月要求各街乡、部门及时上报群众来访案件、案件线索、案件初核和调查统计报表,区纪委组织业务骨干对基层办案工作予以指导;四是集中力量,切实加强自办案件的查处力度。

 

    (三)坚持多措并举,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办案力量,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在不断强化办案人员工作技能的同时,积极实行以案代训,提高办案协作区网络成员的办案能力,把有限的人员、车辆、经费,向查办案件工作上倾斜。二是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度,由分包领导全程参与、全程指挥、全程协调、全程督办。三是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对办案力量科学安排合理调配,将办案人员分为两个小组,并确定一名干部为案件主办人,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规定由案件主办人最终撰写调查报告。四是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加强与公检法部门联合办案。五是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和线索移送,同时采取抽查、指导基层排查、监督检查等方式,扩大案源线索,切实提高初核率。

 

    (四)抓好业务学习,提高办案水平。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查办案件工作水平:一是开展“室主任讲业务”“学业务、比贡献”等活动,提高办案干部的业务能力;二是结合查办案件工作实际,开展自学,要求学习要有计划,并对自学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三是进行办案业务大练兵,选取一些案情相对简单,便于查清的线索,组织全体办案人员进行实战练兵,在具体查办案件中学思路、学技术、学业务;四是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开展以案代训,让新同志提思路、提方法,老同志作指导、做协办人,培养办案干部的独立办案能力;五是结合办案实际,在检查室内部进行办案思路和案件难点大讨论,每个干部通过分析案件线索,提出自己办案思路,进行讨论修改,制定查办案件的最佳方案。

文章来源:临潼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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