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在落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的过程中,把实行基本药物电子监管作为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途径,在全区范围内给基本药物配备 “电子身份证”,进一步强化了药品监管,保证了群众用药安全。
2010年底,雁塔区药品配送网络信息平台已顺利搭建并投入运行,全面推进了“三统一”配送企业的电子监管工作。该网络连接了区药品“三统一”办公室、药品配送企业、基层医疗机构,通过这个平台随时掌握药品配送各个环节的动态信息,保证“三统一”药品质量安全。在此基础上,雁塔区还认真按照上级安排,继续巩固提高生产企业和“三统一”药品配送企业电子监管成果,于2011年4月起,给全区基本药物配备了“电子身份证”,即在每种药品的最小包装上附上一个电子赋码,由20位数字组成,里面的信息包括药品通用名、剂型、生产批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借此跟踪基本药物从生产到中间商最后到患者的全程流向,群众如果怀疑买到假药可以直接上网查询,食品药监局在日常检查中也可以迅速鉴别违法药品。
截至目前,辖区10家药品生产企业已全部实施电子监管,其中西安回天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是陕西首家实施电子监管的企业,13家药品批发企业已购买了扫描器并加入了药品电子监管网,通过“电子身份证”监管基本药物,涉及品种规格达861个。
文章来源:雁塔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