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阳光采购”年节约资金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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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县政府采购工作开展以来,采取分散采购与集中采购相结合的模式,严格执行采购项目结果验收标准,对违规采购项目实行单位调整采购限额的办法,约束各采购单位的采购行为。对五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采取采购单位与采购中心相互监督;五万元以上,由财政局监督部门派人全程监督实施;十万元以上,由采购中心报县监察局实施全程监督。收到了较好效果。据统计,2006年以来共实施政府采购项目318次,采购资金1489万元,节约资金99.6万余元,节约率6.25%。

  

文章来源:(户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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