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临潼区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加强全区作风建设的头等大事。区委和区纪委把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全区纪律作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形成了健全制度、监督检查、查处问责、警示教育、评议考核、组织领导等6个方面13类26项制度的制度群,全区党风政风民风进一步净化,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进一步激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注重制度建设,突破难点问题。临潼区纪委坚持联系实际、创新制度,建立了作风建设“六项长效机制”,先后制定完善了13类26项制度,形成了一套富有临潼特色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度群”。围绕学习教育,健全完善了《临潼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改进工作作风理论学习教育制度》、《临潼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和《临潼区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围绕党政机关议事规则,完善了《临潼区党政机关议事规则》、《临潼区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临潼区党务公开制度》;围绕便民服务,完善了《临潼区便民服务制度》和《临潼区领导干部联系困难群众制度》,制定了《临潼区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围绕八项规定,制定完善了《临潼区会议制度》、《临潼区文件简报管理制度》和《临潼区新闻报道制度》;围绕公务接待,制定了《临潼区公务接待制度》和《干部出差管理制度》;围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定完善了《临潼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临潼区“三公经费”抽查审计制度》和《公务管理制度》;围绕干部管理,制定了《临潼区干部管理守则》、《临潼区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制定和完善了《临潼区党员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制度群”的建立,将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突破热点、焦点问题。临潼区纪委遵循“制度落实零容忍”的原则,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如区农林局在扶贫贷款补贴资金发放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在对扶贫科长进行处分的同时,也对主管局长和局长进行了问责。区纪委还加大对各项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的明察暗访力度,三年来,共组织专项检查6次,对制度落实不力并有问题发生的4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
三是落实报告制度,堵住敛财“缺口”。临潼区纪委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向区纪委报告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举办前10个工作日内报相关负责纪检监察的组织机构或党组织备案。《制度》还要求严格控制规模。婚庆宴请亲朋人数应控制在20桌以内,此外,对领导干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以及违反本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严重,基于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2013年以来,共有45名主要领导向区纪委进行了报告,有186名党员干部向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