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商贸局选拔任用干部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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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强化事前监督,解决“不设访”问题。前移干部监督关口,任用前,党委认真听取组织人事处、纪委(监察室)、机关党委等处室及群众对拟提拔干部的反映情况。二是强化民主监督,实行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党委确定人选后,在机关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发布考察预告,经组织考察、党委讨论决定后,公示拟任职人员,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强化联合监督,注重发挥各级组织作用。党委会研究干部时,坚持由监察室主任列席;进行考察时,抽调纪检监察部门、机关党委和相关处室同志参加,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原始记录,防止弄虚作假;对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回复,避免了带病提拔上岗。

  

文章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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