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巩固村监会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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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陵县高度重视村监会工作,按照有牌子、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印章、有记录、有流程的“七有”标准,在全县88个行政村高质量的建成了村监会,村监会成立以来,起到了“润滑剂”、“稳压阀”的巨大作用,为进一步巩固村监会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高陵不断加强工作力度,持续深化村监会工作。

建立农村纪检监察信息员制度。让村监会成员里的1名党员兼任“纪检监察信息员”,负责收集农村的廉情、信情、社情,通过《民情报告单》直报县、镇街纪委,简单问题由乡镇负责2日内解决,较复杂的问题,信息员可以直接向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反映,10日内有结果。此项制度的建立使农村各类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快速上报、村干部违规办事及腐败问题第一时间快速查处、影响稳定的信访问题第一时间快速处置、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困难问题第一时间快速解决,实现了小问题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镇街、较大问题不出县的良好效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

推行“两述三评一创”活动。有效的考核是村监会履职的保障,高陵开展了村监会主任“两述三评一创”活动,即村监会主任就履职情况向镇街纪委、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进行述职述廉,接受镇街和本村党员、村民代表的质询和评议,争创人民满意村监会。年终由县委、县政府对优秀村监会主任进行表彰。此项活动的开展不仅较好地解决了“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相统一的问题,同时使群众有了评判权,有效地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让村民当家作主。

提升村监会监督水平。让村监会全程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工作清产核资,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对村集体“三资”清理进行全面审查。让村监会审核本村所有原始凭证、村集体重大项目的预决算、村财务公开项目和内容,无“村监会”的盖章,财务开支票据一律不予报账;未经“村监会”审核的项目不能开工,不予结算支付款项;未经“村监会”审核村务公开无效。让村监会全面对村级资金往来和重大项目建设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廉洁自律自觉性。

落实待遇经费,严格奖惩。每年县财政向10个镇街分别拨付5万元纪检监察工作经费,明确要求其中30%用于村监会建设,从而有效确保村监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由县财政为村监会主任每人每月发放薪金补贴800元,极大的调动了村监会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考核奖惩,对于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停发村监会主任每月的薪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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