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依托制度建设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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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西安市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防体系中的保证作用。一、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健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上半年,我市参加民主生活会共4722人,自查自纠问题364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半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639人。认真贯彻落实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和询问质询制度。上半年,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186人,诫勉谈话159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979人,询问质询43人。二、不断加大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编制了西安市政务信息目录,下发了《西安市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十家大型企业推行了借鉴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的新市场公开管理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三、进一步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制定下发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将警示训诫防线建设融入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贯穿到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监察、源头治理、纠风以及廉洁自律、责任制考核等各项工作之中,进一步规范了防线建设。四、加强反腐倡廉业务工作制度建设。下发了《关于主要领导干部配备和更换公务用车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转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试行)》,重申了不准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完善了重大项目报告备案制度和全程跟踪监督的具体办法;制定了《西安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行政工作效能低下,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但够不上政纪处分,却影响行政效能和政府形象的问题。下发了《关于切实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意见》;建立和完善了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对“三乱”问题实施监控,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按照中央和省上的部署,针对我市具体情况,出台了《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五个领域作为治理的重点。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含党建、政务、干部管理和事务方面共四类38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机关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水平。

文章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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