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全体会议 研究当前反腐败协调工作
打印

    2月23日上午,碑林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召开调整后的第一次会议,主要目的是学习贯彻中、省纪委全会和市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研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反腐败工作。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邹晓刚、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王宏联、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柴跟科、区法院院长杨克胜、区检察院检察长刘琪荣及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王宏联主持。会上,讨论通过了《西安市碑林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区纪委副书记张惠通报了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近年来查办案件的情况,公安碑林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审计局分别就本单位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作了发言。最后,区委常委、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区纪委书记邹晓刚结合我区实际和反腐败工作特点,对新一届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提出了三点要求具体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胡锦涛同志讲话精神,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充分发挥各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推动我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二要找准定位,切实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能。相关职能部门要责任明确、分工规范、相互配合、高效运行,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建立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加大预防腐败和源头治腐等重点工作的协调力度,不断探索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构建法纪、党纪、政纪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三要加强协调,推动全区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对于下一步反腐败协调工作,必须要用“四个坚持”来统领,即坚持区委统一领导,提升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政治效果;坚持服务大局,确保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成效落到实处;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不断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效果;坚持协作配合,不断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合力。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按照区委的统一领导,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把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为碑林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和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核心城区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文章来源:碑林区纪委


上一条: 高陵“四个强化”助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下一条: 临潼区纪委采取四项措施狠抓村监会换届工作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