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潼区纪委把审理谈话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地提高了案件审理工作质量。
一是明确了谈话内容。与受处分人核对违纪事实,告知应有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和违纪行为所涉及的条规内容,明确让受处分人定性和处分的依据,增加了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受处分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增强了案件质量。通过审理谈话对调查组认定的事实、取得的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再次进行审查,听取违纪人员对案件调查过程的意见,保障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有效地提高了案件审理工作质量。
三是做到了以人为本。坚持维护和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保证受处分人的知情权、申辩权。充分给予受处分人发表意见的机会。认真听取受处分人对违纪事实的申辩,对合理的陈述、申辩和意见予以采纳,对不合理的作出解释和说明,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始终坚持公平正义、以人为本。
四是强化了审理教育。通过审理谈话,帮助违纪人员改正错误,对受处分人员以正面教育为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利害关系,利用政策进行帮助和教育,发挥审理工作的惩处和教育职能。
今年以来,审理室共对6人进行了审理谈话。没有一起申诉案件。
文章来源:临潼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