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着眼全县工作大局,进一步推进纪检工作,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推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制订了《高陵县领导干部外出及禁止利用公款组织旅游的规定》、《高陵县机关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关于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同时从县党代表中聘请了20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对各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工作制度进行监督,促进了党政一把手执行“五个一”工作制度的经常化和规范化。
二是推行效能建设制度。制订了以“党务政务公开制度”、“ABC岗位制度”、“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效能建设十制度一办法》以及《高陵县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百条》、《效能建设承诺制度》等规章制度,把效能建设用“时间、数量、标准、责任”四种要素一一对应的落实在政务事务的每个环节。
三是推行监督监察制度。制定《公务接待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涉企收费审批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监督监察体系。特别是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工程招标二次摇号确定中标人制度》,有效规范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了对重大项目的监督监察。扎实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排查政府投资项目70个,整改纠正问题42个。
四推行村监会制度。将村监会纳入村级组织换届同步进行,使村监会制度步入法制化、常态化轨道。在全市率先为村监会主任争取到每人每月600元的薪金补助。开展了村监会主任“两述三评一创”活动。全县各村监会共向村“两委会”提出建议823条,采纳674条,化解矛盾680件,较好发挥了“稳压阀”、“润滑剂”的作用。
五推行廉政提醒约谈制度。由县纪委就日常履职和重大事项,每月约请3—5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和需警示提醒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使监督关卡前移。目前已约谈单位20个,约谈干部110名。
六推行便民服务制度。建立了县党政服务中心、同时在建成10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42个村级便民服务站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了46个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使88个村级服务站与县服务中心的网络对接,实现了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全覆盖。另外,还延伸了便民服务制度,建立了服务企业代办点。截止目前,全县便民服务网络累计办件量已达30万余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七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制度。全县10个镇街(管委会)88个行政村的农村集体“三资”全面实行了监管服务,清理出资金556.73万元、资产52023.22万元、土地类资源28.75万亩。共清理违规资金502.9万元,有效促进了权力公开,维护了农村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