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渭城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持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1至3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8件,党纪政务处分13人。
审查调查持续用力。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干部作风建设、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审查调查。一季度,全区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94件,同比增长27%;立案28件,同比增长87 %;党纪政务处分13人,同比增长26 %;组织处理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66人次,同比增长32 %。使用留置措施4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案1人,较近几年同期成效最为突出。
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对照全市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的党员身份情况核实不到位、个别取证回的资料复印件未注明出处或提供人未签字等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及时下发机关办案部室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整改,在3月底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为了确保案件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区纪委监委要求重要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对无线索来源、取证材料不规范、案件事实描写不清一律不予审理;同时,还制定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受处分人员工资变动表》等统一的处分决定执行文书,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严把关口,有效的提升了案件质量。
坚守办案安全底线。为了保障“走读式”谈话和留置看护工作不出任何纰漏,区纪委监委从三个方面做细做实安全工作。一是建立完善了安全办案系列制度,包含办案安全责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陪护队伍管理、办案场所医疗保障、谈话室管理等,用最严格的制度,确保办案工作的安全。二是制定《“走读式”谈话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谈话前做到个人履历、身体、性格、心理、家庭、工作、为人处事“六必知”;谈话中,把握谈话方式、节奏,遇到紧急情况立刻妥善处置;谈话后履行“手递手”交接手续,适时回访减轻谈话对象思想负担,防止意外情况发生。三是在委机关已有2间标准软包谈话室的基础上,在全区增设10个标准化“同志式”谈话室,机关2个、街办部门8个,为谈话工作创造了安全的环境。(渭城区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