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用好通报曝光利器 持续强化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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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至9月,北极镇郭家庄村三组组长郭某善对村民低保状态调整不及时,导致村民马某某和郭某某死亡后低保金仍被领取,造成社保资金流失。2021年10月22日,郭某善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近年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坚持用好通报曝光这一利器,始终把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作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重要抓手,围绕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赌博酒驾等问题,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了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彬州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每季度精选典型案例,通过咸阳市廉政网、彬州市廉政网等进行通报曝光。为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效,通报曝光后,及时督促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组织监督单位(部门)党员干部进行学习。要求党员干部围绕通报谈体会、谈工作、谈感悟,真正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通过公开通报曝光,对典型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揭短亮丑’,既起到红脸出汗作用,又进一步扩展警示教育效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震慑作用。”彬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2021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围绕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通报典型案例65起76人次,曝光62起69人次。(彬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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