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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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是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政治监督,打出政策落实“组合拳”。淳化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做到“乡村振兴政策资金和重点项目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对照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清单开展监督检查,形成“发现-查处-督办-反馈”的监督闭环机制,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坚持把纪检监察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管有效衔接,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20余次,对各镇(街道)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现了监督全覆盖,对落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不力的2名党委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完善监督体系,打通基层监督“末梢神经”。淳化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带队深入各镇(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督导调研,积极探索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将全县划分为3个联合片区,由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县纪委监委3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8个镇(街道)纪(工)委、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全县各领域选聘了167名县镇村“三级”党风廉政监督员,构建起委机关、派驻机构、镇(街道)纪(工)委、村监委会和党风廉政监督员“4+1”网格化监督体系,有效激活了基层监督“末梢神经”。今年以来,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防返贫动态监测、省级挂牌督办事项等开展监督检查4次,发现和整改问题20余个,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5条。

坚持靶向施策,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淳化县纪委监委结合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建设和清廉村居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层“小微权力”贪腐问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等专项整治,紧盯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面临的廉洁风险,积极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村级“三务”公开、“小微权力”运行、农村“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为做好“三农”工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2021年以来,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案件7件18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案件12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淳化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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