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家庙镇井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情况下,私自将自己纳入贫困户名单中,并违规领取了3000元的产业扶持资金的违纪事实清楚……胡家庙镇党委给予王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这是近日淳化纪委通报的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涉及套取扶贫资金的腐败案件。
今年以来,淳化纪委深入开展“纪检干部下基层”活动,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困难村社,与群众面对面座谈交流,加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监督。活动期间,纪检干部重点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查,紧盯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流转以及扶贫救助、低保分配等惠农领域贪污挪用、挥霍浪费、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重点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微腐败”。
截至目前,淳化纪委立案审查农村党员干部违纪问题16件,其中给予警告处分9人,严重警告处分6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我们不仅要抓牢抓实‘关键少数’、‘扶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更要注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以啄木鸟的精神管护好整片‘森林’,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最基层。”该县纪委主要负责人掷地有声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