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两者是一个有机整体。纪委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我们决心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执纪问责,切实做到把好关、执好纪、问好责。
一、聚焦主业抓监督。围绕解决执纪监督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按照聚焦主业,加强主力,明确主责的思路,切实加大职能归位。制定《关于落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梳理主抓事项,把不该管的事项交给主责部门;为新合并成立的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以及新设立的2个纪检监察室选强配硬工作人员,增强执纪监督力量。在协助市委健全任务分解、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完整链条的基础上,着力从陷入职能部门的具体事务转变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事后追责,从参与全过程监督转变为对主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回归“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的职能定位。
二、优化方式强监督。围绕解决以往力量分散、监督乏力等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有效履行执纪监督职责。更加注重从严执纪,紧盯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反工作纪律等重点问题,抓住时间关键节点,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敢于亮剑,动真碰硬,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加大典型案件通报力度,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更加注重联办联动,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的职能作用,密切与法院、检察院、审计局等单位的办案协作配合,加大对镇办案件的提级办案和办案协作区的整合力度,增加办案工作合力,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着力化解基层纪委“办案难”的问题。更加注重方式创新,充分运用立项监督、明察暗访、模拟办事、信访举报、网络举报、经济责任审计、函询约谈等方式,打好立体监督“组合拳”。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警示训诫、行政问责、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强化执纪问责。同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借助新闻媒体平台,组织镇办、部门“一把手”和具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科室负责人在电视上公开述责述廉,让人民监督,让人民评判,丰富监督手段。
三、锤炼作风促监督。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 、“正人先正己”的思想,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果断清除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身上的“精神雾霾”和“行为之垢”。采取分专题编写培训资料、委局领导和业务骨干轮流讲课等方式,夯实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功底。加强对数据统计、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内容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履职监督能力。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强化纪律约束,细化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工作办法,从工作纪律、任务落实等方面,全方位对纪检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考评,层层加大压力传递,增强纪检干部执纪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着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