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乡镇换届坚持“四个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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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咸阳市严把乡镇换届人事方案审批关,坚持做到“四个不审批”,确保乡镇班子结构更加优化合理,整体功能更加完善增强,真正通过换届换出新劲头、新活力、新发展。

 

  班子超职数配备的不审批。规定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实行交叉任职,职数控制在7名以内,辖区人口超过5万的乡镇可增配 1至2名副乡镇长。在具体职位的设置上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根据班子建设和实际工作需要,人大主席可由党委书记兼任,也可以设专职人大主席,但不得再设专职副主席,不得突破职数限额。

 

  未达到结构性要求的不审批。市委规定:“每个乡镇要有30岁左右、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换届,力争使每个县市区有2名以上30岁左右的乡镇党政正职,每个乡镇领导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每个县市区范围内,乡镇党政正职中一般要各有1名女干部。”

 

   竞争性选拔比例低于30%的不审批。对县、乡新进党政班子副职等人选,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的基础上,拿出30%以上的职位进行竞争性选拔,低于30%的不审批。11个县市乡镇换届中,除兴平、泾阳因换届未提拔乡镇副职没有进行竞争性选拔外,,其他9 个县竞争性选拔乡镇正职人选2名、副职人选65名,占新进班子人选的 88%。武功、三原、彬县、旬邑4县竞争性选拔乡镇新进副职人选达 100%。

 

  近3年民意不集中的不审批。注重看民意、看一贯,要求把换届全额定向民主推荐结果与近3年无任用推荐情况相结合确定提名人选,对仅在换届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得票高但以往推荐民意一般的干部原则上不作为提名人选,否则,换届人事方案不予审批。

文章来源: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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