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案件查办
——兴平市对交办案件线索进行集体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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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兴平市党政领导集中一天时间,专门召开案件初核汇报会,就上级交办的案件线索进行集体会审,这是兴平市委推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之后,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的又一次具体行动。市委书记杜润民、市委副书记郭永强、市纪委书记史朋宣、市委组织部长刘勇及市纪委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今年6月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进驻兴平,在工作40多天后离开兴平并及时反馈了30条要结果转办案件线索。兴平市委高度重视,由市纪委全体领导包案,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将30条线索全部初核完毕,16日,市纪委常委会对初核情况进行了会审,并向市委常委会提交了30份初核报告。

会审中,市委常委们按照案件查办“20”字方针要求,从办理依据和证据链条等方面,对初核情况进行了审核,确保问题查清、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了案件的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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