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城区以区委办、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提高农村干部待遇的通知》,文件规定,将农村现任干部补贴分为基础补贴和绩效补贴,基础补贴由区财政解决,绩效补贴由镇办解决。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纳入村干部序列,基础补贴由每人每月180元调整提高到360元,新标准从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每年年初由区财政局拨付到各镇办,由镇办统一发放。明确村监委会受镇纪委和村党支部双重领导,镇纪委负责日常管理考核和业务指导。目前,渭城区130个村的监委会换届工作全面结束,新一届监委会主任经过培训全部上岗,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自2009年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后,渭城区就在全市率先落实了村监委会主任每月180元的补贴,本次又率先提高监委会主任待遇,对于规范管理,充分发挥职能,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农村民主化进程和党风廉政建设必将产生深远意义。
文章来源:渭城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