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纪委“四查四不”严惩“苍蝇式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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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旬邑县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全面排查不漏办、县级直查不转办、部门协查不独办、深挖严查不简办”的原则,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苍蝇式腐败”进行了严肃查处。

一是初步线索全面排查,不漏办。充分运用专项检查、走访调研、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经济责任审计、网络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同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和举报突出的问题,对12个重点村派驻干部蹲点收集,全面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按待查问题线索、重要问题线索、暂存缓查问题线索等实行分类登记,由信访室对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及时摸清底数,止目前,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71件,梳理排查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线索40余条。

二是主要线索县级直查,不转办。对省市纪委交办和督办的问题线索,县纪委不推诿、不懈怠、不转办,加大直查快办工作力度,由县纪委主管案件查办工作的副书记牵头负责,亲自督促办理。参与省市纪委交办问题线索初核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在确保督办任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立案率和结案率。11月份以来,县纪委共查处发生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62条,立案49起,结案49起,警示训诫党员干部13人,党政纪处分57人。

三是复杂线索部门协查,不独办。县纪委对各镇、街道办、社区(园区)和各部门办案人员进行了优化整合,重新确定了4个办案协作区,分别由县纪委班子成员任组长,向县纪委常委会直接负责,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也是办案协作区成员。协作区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推进、联合办案的模式,针对案件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办案人员,有的实行交叉办案,有的实行协作区间联合办案,有效解决了执纪不严、人力不足、外因干扰等办案难题,转变了纪检监察机关唱“独角戏”的现象,形成了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强大合力。止目前,部门协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1件,党政纪处分16人。

四是重点线索深挖严查,不简办。县纪委采取全面排查、集体研判,挂号交办、跟踪督办,办结销号、复核抽查等措施,加强案源线索处置监管,防止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和查案不严等问题的发生。办案组人员对一些重点线索问题,在查清交办问题线索的基础上,注重触类旁通、举一反三,梳理被举报人的其他问题线索,一并调查,一查到底。同时,坚持通报曝光,运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形成强大震慑。止目前,共下发通报4期,曝光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3起,党政纪处分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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