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纪委加强纪检干部管理教育工作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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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不可任性。随着反腐走向深入,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愈发受到关注。

“ 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这次中央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对纪检监察干部又一次敲响了警钟,防止‘灯下黑’。我们作为纪检干部必须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职尽责。”兴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史朋宣在学习交流会上谈到。

近日,围绕学习贯彻中、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讨论交流会。会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就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带头谈体会、讲认识,班子成员、各室主任结合自身工作经历谈感受、摆观点,一般党员干部结合对中央座谈会及省纪委专题培训会的学习领会,轮流进行了交流发言。

回顾2015年,兴平市纪委监察局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把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执纪监督,从严教育管理,努力铸造一支过硬的反腐“铁军”。

细化“三定"措施,加强防控管理。一是定规立矩促规范。出台《市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及《公务接待制度》,规范机关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纪律审查制度,推行纪律审查痕迹化管理,出台案件初核、立案、谈话、审理、移送等一系列制度。二是定点防控抓关键。重点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监督,对行使信访举报处置权、纪律审查权、专项治理调查检查权、干部选拔任用权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大力实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在清权确权的基础上,采取个人找、室内议、领导审的方式,深度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8个,制定防控措施12条,编印《机关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供委局机关干部对照落实。三是定量考核强管理。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分层有序地细化干部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的量化管理办法和科学考评方法,并与干部提拔重用、评先评优等个人切身利益挂钩,对市直部门、各镇办和派驻(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年度绩效目标管理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纪检监察岗位津贴挂钩。

构架“三严”体系,规范权力运行。一是严格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干部队伍。下发《作风建设情况明察暗访方案》,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遵纪守法、为民服务、办事效率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量化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自由裁量权,拓展对纪检监察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强化制度的执行落实。在全市率先编印《陕西省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和《党员干部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纪律手册》,让全市党员领导干部随时翻阅、随时对照。二是严格监督。出台《查办案件回访制度》,坚持“一案一回访”,向调查对象回访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是否依纪依法等情况。实行纪律审查的查、审、管分离制度,建立案件质量动态监测制度。建立《纪律审查人员轮岗换防制度》和《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制度》,防止因长期联系一个地方和部门或长期从事一项业务而影响公正执纪。三是严肃执纪。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

拓宽监督平台,广泛接受监督。一是敞开大门迎监督。搭建专门受理平台,开通专线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对群众投诉的举报件,明确专人即时受理、即刻报批、立即办理,不暂存、不袒护。强化对纪律审查和审理建议权的监督,创新公开审理制度,增加审理透明度,充分维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二是广开渠道促监督。定期召开座谈会、开门纳谏会,坦诚地接受党风政风监督员、特邀、“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出台《特邀监督员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暂行办法》,由特邀监督员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反“四风"情况,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等进行监督。三是公开测评重运用。对委局机关级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实行公开测评。同时;大胆探索我市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监督检查方式,组织由市纪委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以及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述责述廉评议活动。干部测评结果与干部的评先表彰和提拔任用结合起来,做到公开不遮掩、奖励不打折、处理不含糊,增强评议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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