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纪委通过三举措积极践行王岐山同志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自觉把“四种形态”落实到监督执纪的具体过程中。
抓教育,提前预防。在全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等主题活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担当意识,提高政治素质;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从思想上牢牢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自重、自省、自尊、自律;组织辖区党员干部约2000余人干部赴“渭城区警示预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主动接受警示教育。
抓约谈,警钟长鸣。对于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根据实际情况实施逐级分类约谈,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和保护党员干部。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累计开展约谈督促203次,涉及科级干部27人。一是以上率下,传递责任。区委书记对工作纪律存在问题的7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体约谈,强化单位“一把手”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努力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10个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迅即行动,以上示下、层层带动,传达责任、传导压力,全方位、多形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分类约谈,明确责任。基层同志或干部出现纪律作风和不廉洁行为等问题,由办事处主要领导或纪工委书记,对其进行集体约谈。对干部任用、腐败苗头性问题、干事创业中出现的失误和偏差、轻微违纪违规行为按照组织程序进行提醒告诫和纠正错误,由区纪委主要领导约谈相关负责人,共27人次;对违反纪律作风问题情节严重的,直接由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第一责任人区委书记亲自约谈,今年对工作纪律存在问题的7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体约谈。
抓追究,强化责任。加大责任倒查力度,实行“一案双查”,严格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严格问责。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案发单位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定期对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对顶风违纪等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2件,查处群众身边四风问题案件22件。对纪律作风问题、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例通报5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9个单位、3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