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三转”工作要求,围绕中心任务,转变监督方式,严格执纪问责,开展立项监督,有效推进了我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强化监督内容。该市以贯彻落实2014年度重点工作为着力点,精心谋划监督执纪立项工作,主要围绕惠农政策落实、工程项目建设、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对各镇办、各部门开展监督执纪检查。明确各项监督执纪牵头单位责任科室,进一步细化监督执纪方案,并定期上报监督检查内容要点、检查方式等情况。
强化执纪监督。该市纪委监察局抽调有关业务精练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明确“督查不到位是失职,问题不汇报是渎职”的要求,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先后对全市项目建设、计生专项资金使用、危房改造等领域进行了查阅资料、实地勘察、调查询问等立项监察,同时,在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监察建议、廉政谈话,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问效。
强化追究问责。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开展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该纪律处分的坚决处分,该组织处理的坚决处理,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对项目建设监督执纪中发现的违规违纪事件立停即改,并追究相关部门和科室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处,铁面问责。
截止目前,我市在开展专项监察6次,下发监察建议书4份,开展国投项目廉政承诺谈话23次(批),提出落实整改措施18条,查处干部违规违纪问题32个,行政处分12人,警示训诫21人次,确保了全市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落实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