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五道加法”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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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淳化县围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探索建立“五道加法”机制,层层传导压力、承接责任,把“两个责任”压实到各镇办(中心)、各部门,延伸到村组(社区)和部门下属单位,努力开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认清责任”。制定并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责任分工、全程纪实、双报告、检查考核、廉政谈话、纪委约谈、责任追究等制度。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定期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党委、纪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余次,明确提出贯彻意见20多条。县委书记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制,先后听取专题汇报15次,及时解决重要问题、协调督办重大案件。县纪委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以及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厘清责任,突出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县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中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和推进主体,实现了抓党风廉政建设党委领导班子 “不松手”,党委主要负责人“不甩手”,党委、纪委“齐动手”的工作格局。

责任清单+纪实台账“细化责任”。制定的《淳化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淳化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将主体责任细化量化为7个层面27项任务、监督责任细化为5个层面16项任务,逐级建立“两个责任”清单,构建起明责、述责、查责、问责、考责“五位一体”责任落实体系,不断夯实“两个责任”基础。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台账制度,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实现目标、任务、责任“三落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三级包抓+强化督查“落实责任”。认真落实“三级包抓”、“三级同述”、“双报告”等制度,实行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抓镇办(中心)、部门,镇办(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包抓村(社区)、站所,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包抓工作全覆盖。县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各镇办(中心)、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30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推动村(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基层站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各镇办(中心)党委(党工委)述廉述责。实行县委向市委、县纪委向市纪委分别上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向县纪委上报书面述廉述责报告。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督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机制,开展督查8次,发出通报3起,点名道姓通报存在的问题,强化责任整改落实。

巡察督导+谈话提醒“压实责任”。结合今年开展的精准扶贫工作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县纪委、县委政府督查室以及组织部组建3个巡察组,截至目前,联合巡查组已巡查5次,重点巡察了7个乡镇和16个涉农部门,延伸巡察了80多个行政村和26个部门下属单位,对发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及时反馈,要求所在部门整改落实,发现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5件,及时移交县纪委核实处理形成有力震慑。强化廉政谈话和纪委约谈,先后3次对调整、任免的51名科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以信访举报反映、督查巡察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等为重点,县纪委书记谈话提醒主要负责人11人。

跟踪问效+问责追究“兑现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健全抓早抓小机制,促进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新常态。深入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促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强化部门监管职责。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建立抓经常抓节点机制,建立“电话+网络+微信”举报平台,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扎实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1-9月份,县纪委监察局受理信访63件,共初步核实问题线索42件,了结24件,其中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2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认真贯彻执行《淳化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工作进展迟缓、“两个责任”清单不落实等跟踪问效,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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