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春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兴平“四方剂”预防全市各级干部职工违规吃、喝、玩、懒、散、游等节日病。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监管。要求全市各级党(组)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坚决反对“四风”。结合“三严三实”和“严纪律、讲规矩、正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紧盯春节前后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跑官拉票等不正之风,做到早警示、早提醒。
严明纪律要求,防止问题发生。警示全市各级党(组)委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以及省咸兴各级党委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约束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行为准则,严格防范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聚焦“四风”,切实加大对节日期间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情况的监督执纪力度。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政务网、新闻媒体等平台,发送廉洁过节短信,开设春节期间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专栏,加大对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宣传报道,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并设立春节期间网络监督举报专区,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市纪委牵头成立检查组,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相结合,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倒逼责任落实,限期整改落实。
严格执纪问责,坚决查处问题。全市对春节前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将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核查,严格执纪问责,有效遏制“四风”问题蔓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组)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将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