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国家法定节日放假期间集中封存公务用车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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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咸阳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做好节日放假期间公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公务用车在国家法定节日放假期间实行集中封存管理。

咸阳市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国家法定节日放假期间,除值班备勤车辆外所有公务用车一律集中封存在本单位院内。封存期间,单位要明确专人对车辆钥匙、油卡和行驶证集中管理,有特殊公务活动的要严格履行派车审批手续,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要及时返回封存。

咸阳市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公车私用,严禁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同时,要管好配偶、子女和司机、身边工作人员,杜绝利用公车旅游、祭奠、迎亲、送学、走亲访友等公车私用问题。

咸阳市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节日期间将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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