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修订完善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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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原县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由工作纪律制度、请销假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五部分组成。

工作纪律制度,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内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脱岗;工作时间不准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看视频、玩游戏,串岗闲聊、办私事;不得进入娱乐场所;双休日、节假日和夜间值班,各单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在岗,保证通信畅通,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立即请示报告。

请销假制度,规定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因公、因私离岗外出,公休和因公、因私虽未外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请假实行分级审批管理。

公务接待制度,规定公务接待必须坚持适当原则,在服务上热情周到,在开支上厉行节约,不搞排场,不铺张浪费。对于从事公务活动确需用餐,机关食堂具备接待条件的,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机关食堂不具备接待条件或没有机关食堂的,要确定1-2家具备刷卡消费条件的本县区域的定点饭店安排工作餐,每人每天不得超过120元。镇(发展服务中心)接待一律在“廉政灶”安排。同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制度、机关食堂用餐通知单制度、公示报告制度等。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提出“四个严禁、三个严格”,即:严禁超编制、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名义借用、占用下属基层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严格非工作时间车辆管理、严格公车停放、严格监督检查。

廉洁自律制度,重申“九个严禁”,即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和参加吃请聚会、公众场合猜拳行令、酗酒、行为不雅等现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消费娱乐场所;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会员卡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宴请;严禁到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本人及家属、子女或本单位承担的费用;严禁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为个人及其家属、子女、下属、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以及各种形式的乱摊派、乱罚款现象。严禁跑官要官。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等部门要组成干部作风建设巡查组,采取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切实加强干部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从严从快处理,对干部作风建设管理不力、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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