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运用好“四种形态” 全面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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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淳化纪委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精准执纪”工作思路,突出抓好“三前一后”,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践行好“四种形态”。

坚持教育在前。持续深化《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学习贯彻工作,先后举办两部法规专题学习班和专题辅导报告会,注重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在淳化廉政网、淳化快讯等媒介上开辟《准则》《条例》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营造“崇廉拒腐、严守纪律、向善向上”的良好氛围;发放《准则》《条例》读本1000余本,编印《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10件事—廉洁从政提醒手册》5000余册,强化规矩意识,筑牢纪律防线。今年以来,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县600余名党员领导进行党规党纪知识测试5次,切实使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持规范在前。规范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确定主体责任 项、监督责任 项,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化、具体化,为各级党委和纪委提供可操作的“履职手册”。建立巡查制度,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巡察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追责。完善问责制度,为“行为”立规、为“小事”立矩、为干部立“纪”。在已有的问责办法的基础上,又制定了《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与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全面推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坚持告诫在前。严格落实约谈函询制度,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建立了县委主要领导与部门一把手、部门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逐级约谈,以及在干部履新期、调整期针对性约谈的分级、分期约谈机制。坚持任前谈心提醒,建立完善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今年有51名科级干部接受任前廉政考试和任前廉政谈话;坚持关爱提醒教育,结合换届工作,深入各镇办(中心)、各部门,通过细致入微、咬耳扯袖的关爱谈话,对20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不断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醒。今年以来,警示训诫72人,诫勉谈话6人。

坚持惩戒在后。发挥纪律审查治本作用,对违反党规党纪的党员干部,出重拳、下猛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今年1—8月,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62件,立案39件,党政纪处分43人。坚持抓大不放小,把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将纪律审查的重点放在严查截留低保资金、骗取危房改造资金、侵吞农民耕地补偿款、克扣贫困家庭扶贫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上,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至目前,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9件,党政纪处分23 人。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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