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临近,永寿县纪委针对节日期间腐败问题易发的特点,采取多项措施,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严防“节日病”发生。
强化教育提醒。该县集体约谈各镇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再动员部署、再提醒教育、再强调要求。同时,通过下发文件和群发廉政短信形式,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要求。
重申廉洁纪律。为将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该县向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强调重申“十个严禁”:严禁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吃喝,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严禁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借考察、培训等活动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购物卡、代金券、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严禁换届期间以过节走访名义收送节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
加大监督检查。坚持全县一盘棋,抽调财政、公安、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款购买月饼、烟酒、土特产等节礼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情况,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公车使用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节日期间,还将充分调动各基层纪检组织力量,采取分片包干、切块接力的形式,组成检查组,区分任务、指定检查片区,在整个节日期间,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同时通过人防加技防的方式,利用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对节日期间公车上路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提高监督实效。
严肃执纪问责。该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严查快处,决不姑息,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方面问题反弹。加大问责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