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纪委狠抓作风建设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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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咸阳市纪委始终坚持把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关键环节来抓,注重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廉政教育、完善预惩体系、加大惩治力度,向党和人民展示了反腐卫士最为绚丽的风采。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点名接访领导干部570人,接访受理问题536件,其中违纪违法问题68件,初核了结44件,立案24件,处分24人,警示训诫15人。  
  


  廉政教育深入人心

 


  教育是固本之举。市纪委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首先,构建并逐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市纪委联合宣传教育职能部门和单位,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全市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全方位组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其次,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学习月活动。市纪委结合实际,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制定一年一度的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意见,并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参加学习的党员干部达95%以上,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教育效果。

 


  再次,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市纪委还有针对性地解剖反面典型,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电教片、听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从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开展了评选“廉内助”活动,倡导廉洁从政,弘扬正气。

 


  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集中学习2158场次,观看《廉政准则》专题片362场次,举办报告会50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5.5万人次。

  制度建设完善体系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运行的保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后,在市纪委牵头协调下,成立了咸阳市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办法领导小组。制定了《咸阳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和《咸阳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分工表》,完成构建我市惩防体系的总体设想、实施步骤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确保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正人先正己,市纪委自身也不断加强制度的建设,相继制定了《咸阳市纪委机关会议及工作汇报制度》、《关于中共咸阳市纪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等10多项规章制度,狠抓落实,严格要求自己,在人民群众中树起了法治、廉洁的良好形象。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等制度普遍推行,干部队伍增强了生机与活力。全市所有乡镇及村实行了政务、村务公开,县级以上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全面铺开。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建立了厂务公开制度,促进了企业的经济发展和廉政建设。

 


  在积极落实省纪委“十项制度”的同时,各县市区还结合实际创新性的建立了一些制度,彬县招投标监督工作、三原廉政风险防控、淳化“一把手”末位表态、泾阳民情民意中心户、永寿重点岗位监督、礼泉乡镇办案协作区、乾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兴平“民情恳谈”、 秦都社区党建、渭城向重大工程派驻监察组、长武“五询”制度、旬邑加强财务监督、武功健全监督网络等制度,对实际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纠风工作以民为本

 


  农民负担过重、中小学乱收费、公共医疗机构的收费不合理、公路“三乱”等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已成为社会热点的话题,党和国家领导人一再作出相关批示。如何解决好这些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问题,纠正不正之风?市纪委深知自己肩负的重任。
  在市纪委的带领下,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专项的治理工作:全面深化减轻农民负担管理责任制,建立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八个禁止”,积极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行中小学校校务公开,实行“一费制”、“收费公示制”、“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清理整顿医药购销市场,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加大对公路“三乱”的检查监督力度,进一步健全了治理公路“三乱”的机构。截至目前,全市开展专项检查12次,现场纠正问题232个,提出意见、建议96条,推动了行业纠风建设领域工作深入开展。


  廉洁自律显现成效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纪委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清理和整治。抓好每年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开展各项专项治理;不断完善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的成果初步显示出来。

 


  目前,各单位建立了招待费审批、核算制度,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接待费用下降,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现象基本得到遏制,领导干部的通讯、交通工具配备严格按规定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兼任企业领导职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等行为进一步得到清理和整改。已实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住房、工作用车制度和小汽车定编管理、会议审批、接待费审批等廉洁自律制度。为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各单位层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目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做到任务明,责任清。通过开展廉洁自律工作,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目前,全市有1252名县处级以上干部、1269名科级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115名县处级、1028名乡科级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各级纪委领导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659人次,任前廉政谈话522人次,诫勉谈话81人次,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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