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纪委结合农村工作实际,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事前强化管理、事中全程监督、事后督办查处的三级防控机制,有效规范权力运行,较好地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事前: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堵塞漏洞。全面实施“乡财乡用县监管”、“村财村用乡代管”。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积极实行乡村财政体制改革,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建立县、乡、村财务网络监控平台,对乡、村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即时全程监控,全面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分期分批对乡村财务人员和乡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切实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农村干部政策水平。投资92万元为全县16个乡镇成立了“乡村财务服务中心”,在制度建设、业务办理、工作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细化,实行一厅式“窗口化”服务和电算化管理。群众直接在服务大厅查询、领取各种惠农资金,乡镇下拨用于村公益建设的款项,由经手人员在村干部和监委会成员签字后,直接去乡镇结算,村干部不再直接插手村子往来账目,从源头上防止了截留、贪污、虚报冒领等腐败问题的发生。
事中:跟踪参与热点问题,实时监督。强化村监委会职能,有效加强监管。监委会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切身利益的民政、扶贫、工程建设、惠农资金发放、“难点村”治理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着重把好“四关”:一是把好事项决策关,对于村级事务决策村监委会成员可当场提出建议、质询,也可经一定程序否决村委会的不合理决策;二是把好“三资”监督关,村级集体资产收支、集体资产处置、重大村务事项均由村监会严格把关;三是把好工程建设关,凡涉及基础设施、公益设施、扶贫项目等农村重大建设工程,由村监会实施全程监督;四是把好信访举报关,村监会成员从群众中来,容易发现信访苗头和信访隐患,同时便于取证、调查,使监督工作更具实效性。截止目前,该县村监会已参与农村土地流转、葡萄基地建设、移民搬迁、灾后重建资格审查等工作231项次,解决信访问题48件,提出质询意见64条,参与重大决策和收支审核79次,纠正不合理支出14.2万元,提供案源线索5件,其中党政纪处分4人,警示训诫3人,保障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正常高效运行。
事后:县级领导接访,加强督办查处。实行县级领导挂牌接访,第一时间了解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县级领导个人信息,使群众自由选择接访领导。二是建立县级领导回访反馈制度,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二,全体县级领导深入到乡镇、村组和基层单位进行下访,及时向群众反馈接访问题处理情况、检查政策落实是否到位、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问题在基层及时彻底得到解决。三是加强督办考核,县委、县政府把县级领导接访制度实施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县纪委对乡镇、部门受理的县级领导接访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将其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于问题久拖不决的基层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其班子一把手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实施以来,全县县级领导受理群众点名接访35件次,办结11件,立案6件,转办6件,确保政策落实不变调,制度实施不走样,农民群众得实惠。
文章来源:咸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