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新颁发的反腐倡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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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9日,市委书记千军昌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通知。
    在认真学习两个文件后,千军昌指出,《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是中央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出台,对于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千军昌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认识这两个文件出台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研读,认真对照检查,不折不扣地把文件精神落实到位。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文件,充分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要根据两个文件精神,抓紧制定我市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及相关企业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要针对我市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文件精神的行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文件要求,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清廉为民,扎扎实实地干好各项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咸阳作出应有的贡献。

 

文章来源:咸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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