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有效的查处违反换届纪律案件,确保换届期间风清气正。近日,渭城区结合实际,制定《渭城区违反换届纪律案件立项专办制度》,从七个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
一是认真受理群众举报。运用“12380”网络、信件、短信、电话“四位一体”的举报信息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换届期间,安排专人值守举报电话,来人来信由专人负责,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做到当日汇总、当日报告,重大、敏感性问题和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二是规范案件查核程序。按照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责罚相当,宽严相济,惩前毖后、促进工作的原则,做到“四个必查”,即实名举报必查,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匿名举报必查,上级督办件必查,反映考察对象的问题必查,真正让换届纪律成为“高压线”、“硬约束”。其中,对涉及科级及后备干部的举报,根据职责权限由区纪委或区委组织部调查核实;对涉及其他干部的举报,转有关单位调查核实。
三是严格查核责任。对每一个需调查核实的举报案件,均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负责人和查核期限,并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确保处理到位、追究到人。
四是实行限时办结。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重点查办,一般办结时间不超过7天;对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查件,原则上在15日内报送查核结果;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
五是实行案件督办。对转有关单位查核并要求报告结果的举报件,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报告查核处理结果的、应当查清的问题没有调查清楚的、应当纠正的问题没有纠正或者纠正不彻底的、没有按照规定对责任人做出处理或者处理不当的、承办单位内部对所查核问题的认识和处理意见有重大分歧、影响查核工作正常进行的都将进行进行督办。
六是认真审核把关。举报案件办理完毕后,按照“谁审批办理、谁审批办结”的原则,履行办结手续。对有关单位报来的举报查核情况报告,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严格审批把关,提出处理意见并呈报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要求的,按程序审批办结;对不符合要求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并听取其意见。
七是严肃处理问责。对经查实违反换届纪律的,按照中央“九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理,并依照党纪处分条例严格问责。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