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纪委多措并举提升基层纪律审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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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武功县纪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督促镇(社区)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纪律审查能力,提高纪律审查质量。1-11月份,全县共立查案件102起,其中镇(社区)纪委自办办案59起,党政纪处分63人,同比上升32%,办案数量及质量明显提高。

一是强化协作办案,解决“力量欠缺”的问题。把全县12个镇(社区)、街道办划分为5个协作办案组,每2-3个镇(区)、街道办为一个协作区,由一名县纪委常委负责。协作区内可以对调查案,也可以联合办案,有效解决了基层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同时,探索建立基层办案人才库,从镇(区)、街道办纪委挑选办案能手、业务骨干,纳入人才库,镇(区)、街道办重大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统一梳理,办案人员由县纪委统一调配,对基层进行“支援”。

二是突出主责主业,解决“精力不足”的问题。与各镇(区)、街道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订责任书,镇(区)街道办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与纪检监业务无关的工作。主要通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厘清责任清单,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传导工作压力等方式,促使镇(区)、街道办纪委深化“三转”,突出主业,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上。对落实不到位的镇(区)、街道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严厉追究相关责任。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解决“质量不高”的问题。通过跟班办案、以学代训、交流交叉办案等方式,提高基层办案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同时,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制度,明确规定镇(区)、街道办纪委在给予处分决定前,必须按要求将案件报县纪委审理室严格把关,确保案件查办质量。对于一些基层难以把握定性的违纪问题,县纪委案件调查组主动介入,分析难题,准确及时提出定性意见。

四是强化考核,解决“力度不大”的问题。出台了武功县《镇(区)、街道办案件查办考核办法》、《纪检监察干部案件查办问责办法》、《加强基层案件线索收集及监督管理办法》,对不重视纪律审查工作,有案不查、压案不报,将对镇(区)、街道办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问责,实行“一案双查”,不断加大了镇(区)、街道办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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