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三个强化” 深入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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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功县纪委下发《通知》,在全县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提出“强化集中学习、强化教育载体及强化工作考评”等规定要求,力促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集中学习。积极开展集中领学、研讨学习和辅导学习。原原本本的学习新《准则》、新《条例》及中央和省市领导、专家学者的解读说明,全面了解掌握精神实质,筑牢思想防线。组织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分层次开展研讨活动,讲心得、谈体会;严对照、找不足;深剖析、查问题;议措施、促整改,在互动交流中,加深理解,遵规守纪上更加自觉。立足实际,紧密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以鲜活的反面教材对基层党员干部集中辅导解读《准则》和《条例》,变“深奥”为“通俗”,化“抽象”为“具体”,进一步让党员干部明白:什么样的态度和状态,才能趋向“道德高线”;何种“作为”或不作为就会触碰“行为底线”。

二是强化教育载体。立足单位性质和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学法规、改作风、提效能”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搞好“四项”(重温一遍党章及相关法规制度;组织一次知识竞赛和测试;集中开展一场多层次宣传教育;开展一次政风行风民意测评)规定动作,灵活学习方法,丰富教育载体,浓厚学习氛围,强化群众民主监督,提升学习教育实效。严格对照新《准则》和《条例》,逐条主句细化落实措施,及时修订完善让广大党员干部“看得见、摸得着”、科学管用的制度细则,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全面规范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行为。

三是强化工作考评。县纪委由各常委带队深入基层,分组督察,重点检查集中学习有无学习资料和影像视频、辅导学习有无教材备案及工作日志、研讨活动有无工作记录及学习心得,现场抽查答询测评效果,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对落实工作不力或学习教育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除对该单位进行集中整顿补课外,还要对单位负责人严格问责。同时,县纪委还将组织全县镇(区)办、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集中闭卷考试,统一时间,统一阅卷,考试成绩在县委、县政府大院上墙公示,对连续两次补考不达标的党政正职,建议县委及组织部门对其及时进行组织调整;补考一次不合格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除严格对其集中专题培训外,根据个人情况及时调离纪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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