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突出监督重点 落实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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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渭城区出台《关于落实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突出监督重点。一是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主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行为。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二是强化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监督街办和发改、财政、农业、民政、人社、住建等有关部门落实惠农、社保、扶贫、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的情况;国土资源、住建、旧城改造部门对开展征地拆迁有关政策专项检查的情况;交警、交通部门开展公路“三乱”问题专项治理的情况;教育、卫生部门开展教育乱收费、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的情况。对落实民生政策不力、专项治理开展不扎实的严格问责。监督党(工)委(党组)支持和保障执纪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建立并落实党(工)委(党组)听取重大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制度的情况、党(工)委(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情况;建立健全并落实干部经常性提醒监督机制、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情况。三是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各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和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查处请客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坚决纠正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纳入依规惩处的重点内容。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查处力度,严肃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改进监督方式。一是立项监督。对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开展立项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违纪违法线索及时进行处置。二是函询谈话。对重要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以及在作风、履职、廉洁自律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或函询。三是明查暗访。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发票倒查、电子取证等方式,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严肃纠正查处。四是质询评议。党(工)委主要领导定期向区纪委全会述廉,接受纪委委员的质询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组织纪委委员、两代表一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志愿者参与纪委的监督检查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测评打分,测评结果计入考核分值。探索建立第三方随机评议机制。五是严格问责。实行“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严格问责。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六是通报曝光。定期对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对顶风违纪等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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