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纪委合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 激发干部追赶超越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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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三项机制出台后,泾阳县纪委把落实省委容错纠错机制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机结合,坚持在纪律审查过程中既严格执纪,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办好每一起案件,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

明确内容范围,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准确把握省委提出的11种适用容错纠错的情形和容错纠错工作程序,在此基础上,结合泾阳实际,制定出台了《泾阳县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将容错情形细化为六个方面17种情形,并制定了尽职免责的相关条款,强化了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明确了容错纠错的处置程序和保护澄清办法,防止了“容错纠错”机制的滥用,使其异化成为某些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挡箭牌”和“保护伞”。

坚持宽严相济,合理容错免责。把“三项机制”与问题线索处置相结合。精准运用各类线索处置方式,对情节轻微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特别是一些因推动工作,大胆探索而存在失误和偏差的干部,及时发函或面对面约谈提醒,让其说明情况,及时纠正错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建立专门台账,实施跟踪督办。从执纪工作“源头”即体现出给“想作为”者减压力,对“乱作为”者零容忍的工作导向。把“三项机制”与纪律审查工作相结合。对于经查实反映问题失实的或受到诬告的单位和个人,区分不同情况,及时澄清事实,还干部清白。建立容错问题受理及复核办法,对提出容错申请的干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核实,整个过程坚持公开透明,坚持听取各方意见,坚持接受群众监督,坚决防止容错的滥用,防止执纪的随意性,确保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群众的评判。

如县纪委在检查口镇长街村2013年移民搬迁项目时,发现该村收取12户移民搬迁户每户5000元共计60000元“土地复垦保证金”入村集体账务问题线索时,县纪委认为该问题虽然其在形式上表现为“乱收费”,但其本质是村干部为了更加严格地落实移民搬迁政策,推动土地复垦项目的实施,而采取的一种有效措施,客观上达到了制约村民多占庄基的效果,是村干部担当精神的体现,符合《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所列的容错情形。县纪委决定对该问题不予立案,由口镇纪委对长街村主要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将该问题处理情况及时向长街村群众进行了反馈,处理结果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

践行“四种形态”,重在纠错改正。建立了纠错改正的措施,对存在过错或失误的单位或个人分类处置,合理纠错。对发现的党员干部有明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督促其主动向组织澄清或者说明问题的进行询问示警约谈。从具体问题入手,在细微处用力,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今年以来,共对12人实施了询问示警约谈。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完善制度机制,对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督促其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推动问题整改。今年以来,对发现的涉农项目实施中存在的擅自变更项目内容、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项目验收不严格以及后期管护不到位等各类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先后向县扶贫办、县农发办、县农机局、口镇政府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12份,约谈单位主要领导3人,督促整改各类问题23个。通过红脸出汗,帮助绝大多数有问题的干部及时纠正错误;对认错态度好、主动挽回损失和影响的党员干部,予以免责或从轻处理;对心存侥幸、隐瞒问题、拒不改错、对抗组织的,从严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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