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力打造阳光村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旬邑县创新性的在全县农村实施了以“三级联审”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工程”活动,制定了村务公开“三级联审”工作制度,对村务公开的载体、形式、审批程序、时限、群众监督反馈、问题集中处理、工作流程等做出了严格规定,初步形成了村务公 开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级联审”即:“阳光工程”涉及的内容公开前必须经村党支部进行初审,然后提交村纪律监督委员会征求民意(群众意见达到90%以上),进行监审,最后报乡镇纪委进行决审,并整档备案。
“三级联审”制度推行以来,切实解决了村务公开不及时、假公开以及优亲厚友等弄虚作假行为,集中解决村务公开遗留问题39件,使长期因财务不公开而上访的3个村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全县村务公开工作实现了阳光化、科学化、规范化运做,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文章来源:旬邑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