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选拔部门纪检组长有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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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市在加强部门纪检监察工作方面,不断创新,连出实招。继去年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对所有市直和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全部实行统一管理后,今年,对选拔任用市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工作又有新举措。

  为了切实加强对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选拔任用干部,从3月24日开始,咸阳市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实施,对缺额的21名市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通过民主推荐和考试形式进行选配。

  这次推考选任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显著特点,一是扩大差额推荐人数。民主推荐人数按缺额人数的1:2 掌握,全市共推荐42名人选。二是闭卷考试。推荐的42名人选统一参加闭卷考试,并按照缺额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人选。三是注重选拔年轻有为干部。在严格坚持《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同时,推荐人选年龄要求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四是推考选任工作严密。推考选任前,市上在各新闻媒体、政府网站都进行了宣传报道,尤其是对推考选任的条件、程序、纪律要求进行了详细报道,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五是注重干部交流。明确提出,在推考选任工作中,对在同一单位担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满10年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交流;对因工作需要或不宜在原单位继续工作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作出适当调整;新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原则上进行交流。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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